麻醉药品指作用于神经中枢,兴奋受体激活内源性镇痛系统的药品,连续使用、滥用、不合理使用可产生依赖性成瘾癖。如强迫性非医疗性用药。癌症镇痛最常用的麻醉药品有阿片类(吗啡、羟考酮、芬太尼、可待因)以及非阿片类——曲马多[1-4]。
据报道,年我国吗啡的总消耗量为19.6吨,居世界排名第88位。我国医疗用阿片类药物消耗量处于世界低水平。我国自年起开展了癌痛规范化治疗示范病房(GPM)活动以来,相关医护人员对癌痛的认知和治疗水平都有了很大提高,但不可否认的是,仍然有很多患者的镇痛要求没有得到满足。统计显示,约40%的癌症疼痛患者没有得到有效的镇痛治疗,生活质量差。吗啡类药物使用镇痛效果差的原因有*府管控、医师原因、患者对于癌痛的认识不足、癌痛治疗知识匮乏、经济因素、种族信仰不同、害怕依赖、疗效不佳或不良反应、药物滥用等。在加强监管力度的同时提高麻醉药品的规范化治疗,合理用药应增强镇痛效果、减轻不良反应、降低成瘾性、最大限度地减轻患者痛苦。“管得住,用得上”,达到最大程度镇痛、最小不良反应、最佳躯体和心理功能、最好的生活质量和生活满意度的为目的。
图1面部表情疼痛评分量法癌性疼痛(以下简称癌痛)可引起心率呼吸加快、血压上升、烦躁不安、胃肠道功能降低、促进血栓形成,是继体温、脉搏、呼吸、血压之后的第五生命体征。年3月在中国正式实施的第11版国际疾病分类(ICD-11)中,将“慢性癌性疼痛”列为独立病种。自年起每年发布《癌痛诊疗规范》[2],以版指导性较为全面。规范化镇痛治疗,首先应对疼痛进行诊断与评估:(1)常规评估原则:主动询问有无疼痛。(2)量化评估原则:①数字分级法(NRS);②面部表情疼痛评分量法(见表1);③主诉疼痛程度分级法(VRS)。(3)全面评估原则:疼痛及相关病情。(4)全面评估原则:①疼痛病因和类型:躯体性、内脏性或神经病理性;②疼痛发作情况:疼痛的部位、性质、程度、加重或减轻的因素;③止痛治疗情况、重要器官功能情况、心理精神情况,家庭及社会支持情况以及既往史(如精神病史,药物滥用史)等。(5)动态评估:疼痛病因、部位、性质、程度变化情况、爆发性疼痛发作情况、疼痛减轻和加重因素,止痛治疗的效果以及不良反应等。
疼痛按病理生理学机制分为伤害感受性躯体痛:钝痛、锐痛、压迫性疼痛,定位准确;内脏痛:弥漫性疼痛和绞痛,定位不够准确;神经病理性疼痛:刺痛、烧灼样痛、放电样痛、枪击样疼痛、麻木痛、麻刺痛等。
根据世界卫生组织(WorldHealthOrganization,WHO)《癌痛三阶梯镇痛治疗指南》和《美国国立综合癌症网络成人癌痛临床实践指南(.V3)》,癌痛药物镇痛治疗的5项基本原则改进如下用药原则:(1)首选无创、口服给药。外用芬太尼透皮贴;口服即释片吗啡、羟考酮及其缓释剂型;WHO最新癌痛管理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