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静剂类药中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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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1/8/17 23:2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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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入性肺炎是由于其他物质被吸入呼吸道后引起的肺部炎症,成人较常见的吸入物有食物、胃内容物、有害化学物质等,常发生于老年体弱、吞咽困难、麻醉或昏迷患者,新生儿的羊水、胎粪等吸入也是吸入性肺炎的常见原因之一。疾病和有关健康问题的国际统计分类(ICD-10)中有关吸入性肺炎的编码较复杂,因吸入物、发病年龄和发病时患者自身状况等的不同,编码分布在3个章节的6个类目中,了解病案描述的患者具体情况,依据国际疾病分类原则准确编码尤为重要。

疾病编码

1.P24.-

吸入所致的新生儿肺炎都归类于P24.-。生后28天内的婴儿属于新生儿。新生儿吸入性肺炎是指新生儿在出生后、分娩过程中或子宫内,经由呼吸道吸入羊水、胎粪、乳汁、反流食物和其他异物等引起的肺部炎症,是新生儿的常见病之一,患儿可出现呼吸困难、低氧血症、青紫等症状,严重的患儿可以出现呼吸窘迫、呼吸衰竭,甚至危及新生儿的生命。常见于低体重儿、胎儿呼吸窘迫等情况。

根据吸入呼吸道物质的不同又分为不同的细目,其中

新生儿胎粪吸入性肺炎归入P24.0;

新生儿羊水和粘液吸入性肺炎归入P24.1;

新生儿血液吸入性肺炎归入P24.2;

新生儿吸入奶和反流食物引起的吸入性肺炎归入P24.3;

未特指吸入物的新生儿吸入性肺炎归入P24.9。

2.J69.-

由于吸入固体和液体引起的肺炎应归类于J69.-,需要时应使用附加外因编码来进一步标明原因,但不包括新生儿吸入性肺炎。根据吸入呼吸道物质的不同又分为不同的细目,因吸入食物、呕吐物引起的吸入性肺炎归类于J69.0,包括NOS、食物(反胃)、胃分泌物、奶、呕吐物等,但不包括门德尔松综合症。

吸入油和植物精质引起的吸入性肺炎归类于J69.1。

误吸入血液等其他固体和液体引起的吸入性肺炎归类于J69.8。

3.J68.0

由于吸入化学制剂、气体、烟雾和蒸汽引起的吸入性肺炎应归类于J68.0,需要时应使用附加外因编码标明原因。常与意外事故、工作中经常接触有*有害化学物质等有关。如在工作中接触氮氧化物气体后引起的肺炎。常见错误为归类于J69.0,吸入性肺炎,没有分清吸入物的种类;或错误归类于J67,有机粉尘引起的过敏性肺炎,但J67中明确注明不包括化学制剂、气体、烟雾和蒸汽引起的吸入性肺炎(J68.0)。

4.J67

吸入有机粉尘以及真菌、放线菌或其它来源的颗粒引起的变应性肺泡炎和肺炎,归类于J67,同时应注意,J67中明确注明不包括化学制剂、气体、烟雾和蒸汽引起的吸入性肺炎(J68.0)。

5.J95

是指使用麻醉剂、镇静剂下的酸性胃液反流吸入呼吸道引起的肺部严重损害,是一个严重威胁生命的疾病,应归类于J95。

(1)门德尔松综合症,是指酸性胃内容物误吸引起的以咳嗽、哮喘、发绀以及呼吸困难为主要临床表现的化学性吸入肺炎,不可归类于他处的操作后的呼吸性疾病中的编码J95.4,标明不包括并发于产程和分娩、妊娠和产褥期的门德尔松综合征。

(2)妊娠期间与麻醉剂、镇痛药和其它镇静剂有关的吸入性肺炎包括妊娠期间、产程和分娩期间、产褥期中使用全身或局部麻醉剂、镇痛药或其他镇静剂而发生的母体吸入性肺炎。可分为三种情况:

第一,妊娠期间由于麻醉引起的吸入性肺炎归类于O29.0;

第二,产程和分娩期间由于麻醉引起的吸入性肺炎归类于O74.0;

第三,产褥期中由于麻醉引起的吸入性肺炎归类于O89.0。分清患者处于妊娠的什么时机是正确分类的关键。

来源:《中国病案》,仅供交流学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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