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决地方债务:可卖楼、追责“问题债”官员
每经 胡健 发自浙江德清
2013年9月8日,浙江省莫干山。由每日经济新闻报社承办的中青年改革开放论坛(第三次莫干山会议)在这里举行,来自全国各地的经济学家围绕土地财*和地方债等问题畅所欲言。
当延宕了数十年的土地财*变得不可持续之时,寻找地方财源的一条新路显得尤为迫切,尤其在营改增已经全面铺开的今天。在问道改革之路的同时,地方债一定程度上作为扭曲了的财源,正变得岌岌可危,尚不可知的债务总量,在学者看来高居不下。
化解已离开可控范围的债务,成为了推进财税改革最重要的动力。
10月,地方债审计结果即将公布,尽管现在准确数字仍然蒙着神秘面纱,但规模大于2010年10.7万亿元的审计结果已经成为业界共识。
9月8日,在每日经济新闻报社承办的 地方财*改革破解地方债务 莫干山会议分论坛上,中央财经大学财经研究院院长王雍君表示,地方债目前还不会使得中国陷入欧美危机模式。 原因在于中央*府已经十分重视这一问题,而现在的地方债务还是土地资产做担保,还可以支撑 。
不过,今年已经进入地方*府偿债高峰年,有学者尖锐地指出,如果地方债走到市场违约那一步,必须进行严厉问责,而地方*府还债在技术上并不是问题,*府持有的国有资产可以出售,公路收费的收费权也可以卖给别人, 卖楼还债 也是一种手段。
需建债务问责制/
审计署2011年审计结果显示,截至2010年底,全国地方*府的相关债务达10.7万亿元。审计署副审计长董大胜今年曾表示,估计目前各级*府总债务规模在15万亿~18万亿元。
财*部副部长朱光耀称,全国范围的地方*府性债务第二轮全面审计预计于9月完成,将在10月公布审计结果,地方*府债务规模可能较2年多前略有上升,但并非如部分经济学家预计的增长一倍。
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博士后潘文轩认为,除正常财*收入外,国家财*还有一些准财*的收入,包括国有资产收入等,财*有能力化解危机。
但由于中国地方债务与土地关联密切,这使得隐患仍然存在, 地方债70%以上担保来自于土地,土地出让金又与房价紧密联系在一起,房价泡沫如果破裂就不是小问题。 南京审计学院经济学院副教授姚震宇说。
审计署披露的信息显示,去年和今年地方*府债务将进入集中偿还期,约有42%的地方债务于2012年底前到期,53%的地方债务将于2013年底前到期。
地方债面临的三重压力分别是,拍地收入下降、高速公路债务规模膨胀、二级公路偿债乏力。
王雍君在论坛中提出了地方*府偿债可行的八种方式,其中项目收益是最理想的方法,而资产变卖和质押偿债也在其列, 比如高速公路收费权可以质押,还可以由上级代为偿还或者采用以新债还旧债等方式 。
这与国务院参事夏斌在第二届金融街论坛上的观点相似, 10月底的地方债审计结果肯定会有相当部分的债务已成为呆账坏账。对个别大搞楼堂馆所、铺张浪费又欠债累累的地方*府,要让其搬出豪华办公楼,卖楼还债 。
地方*府对于债务家底也十分担忧,甚至在论坛讨论间隙提出 中央*府是否会免除部分地方债务,改由中央*府承担 的问题。
我告诉他们这不太可能。 国家行*学院经济学部教授冯俏彬说, 不是说违约就违约,违约之后承担的后果要让大家看到,市场违约一定要有非常严厉的问责 。
这也得到了王雍君的认同,他表示,地方债务并没有实质的债务人,没有一个地方官员需要为其负责,这就导致地方*府只管借不管还。 *策制定者不可以对制定*策不承担任何责任,债务问责制必须要纳入地方*绩问责制里面 。
应规范地方债流向/
财*部部长楼继伟在谈到地方债问题时曾表示,地方债首先要 规范 ,地方发债只能用于建设性支出,不能用于 吃饭 和经常性支出。
与会学者都认为,很多地方*府官员举债大发展是透支未来的潜力,因此需要问责的不仅是债务数量,还有债务流向。
总体而言,地方融资平台的项目主要是基础设施项目,有较好的财务回报和社会效益,但也有些项目存在问题。 朱光耀曾表示。
特别要警惕一些地方*府的形象工程项目,没有社会效益也没有财务回报效益。他指出,要通过审计把地方融资平台的总量搞清,对支持经济发展的项目予以肯定,对问题项目予以披露。
截至2012年底,36个地方*府本级*府性债务余额将近4万亿元。从债务资金投向看,用于交通运输、市*建设、教科文卫、农林水利建设等支出占已支出债务额3.64万亿元的92.14%。
但有报道指出,在我国662个城市、2万多个建制镇中,约有五分之一的城镇建设存在诸如 现代化国际大都市 等*绩工程,其主要资金来源是*府负债。
一位接近决策层的专家在讨论中就提到,规范地方*府职责十分重要, 我们的*府管理条例搁置了,*府绩效评价也没有确切说法,就涉及必须严格执行规范的问题 。
预算透明前路漫漫/
10月,新一轮地方债审计结果即将出炉,一份地方债问题化解的一揽子方案也逐渐浮出水面。
楼继伟在8月末提出了大致思路:地方*府债务分类纳入预算管理,研究制定地方*府债务风险预警办法,建立规范的地方*府举债融资机制,完善地方*府性债务管理制度,提高*府财*运行透明度,努力防范财*金融风险。
其核心就在于纳入预算管理,与会学者认为,这是未来规范地方债需要迈出的第一步。
我们要有预算管控机制,当年发债的金额,要控制基本指标。 冯俏彬说,一旦实行地方债务的管理体制,债务预算必然纳入,现在全口径预算当中并没有。这是预算制度方面的重大改革。她的话并非无的放矢。根据目前执行中的《预算法》,地方*府并无举债权力,因此债务写入预算报告向人大做报告尚 无法可依 。
但现实情况在于,没有透明便无所谓监督,今年公布的36个地区中有28个出台了地方*府性债务管理制度,但在学者看来,经济发展为第一驱动下的自行监督,等于自主裁量,真实制衡并不存在。
目前《预算法》中禁止地方*府预算列赤字,这个规定恰恰成为地方*府隐瞒债务,拒绝债务信息公开的保护伞。 一位学者说,既然地方债已经存在,那就应该选择一种适当的标准将其纳入预算账本中。
8月26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在北京召开,为期五天的议程中没有安排原计划中的《预算法修正案》三审。有消息称,新一届*府的财*体制改革方案出来之前,《预算法修正案》不会急于面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