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氧氯普胺又名胃复安、灭吐灵。本药通过抑制延髓催吐化学感受区,从而发挥强大的中枢性止吐作用。临床多用于各种原因引起呕吐、食欲不振等。同时,它还能增加胃肠道动力、促进胃肠蠕动、调整胃活动。由于其易致锥体外系反应,临床上应用正逐步减少,但由于其价格低廉,部分基层医疗机构仍在广泛应用。
案例回放:患儿,4岁。因饮食不当引起上腹部不适,非喷射性呕吐,呕吐物为胃内容物。在当地卫生室肌注胃复安10mg,共2次;并给予胃复安5mg口服,共2次。2h后患儿出现全身抽搐,双眼上翻,呈阵发性发作,每次持续约6min,抽搐间隔时间不定,以后每次抽搐时间逐渐延长,间隔时间逐渐缩短,并出现昏迷。考虑为甲氧氯普胺中*所致。给予吸氧、肌注-2(山莨菪碱)2mg,20%甘露醇和50%葡萄糖交替静脉注射,并给镇静剂等治疗。最终抢救无效而死亡。
死因分析:(1)甲氧氯普胺剂量过大:年《中国药典-临床用药须知》关于甲氧氯普胺的儿童用法与用量为:口服、肌内注射、静脉注射,一日0.2-0.3mg/kg,分2-3次给予。该案例报道中缺少患儿体重。根据2-12岁儿童体重估算公式(体重=年龄×2+8kg)计算,4岁患儿的体重约16kg,每日总剂量不宜超过4.8mg。该患儿应用甲氧氯普胺明显过量,2h内连续给药达30mg,是中国药典规定剂量的6.25倍。
另外,甲氧氯普胺说明书规定,肌注或静注:6岁以下每次0.1mg/kg,6-14岁一次2.5-5mg。口服:5-14岁每次用2.5-5mg,每日3次,餐前30分钟服。小儿总剂量每日不得超过0.1mg/kg。可见,6岁以下儿童剂量,中国药典每日总剂量是说明书的2-3倍。上述患儿所用剂超出说明书规定10倍以上!!
药品说明书和中国药典是临床用药的法律依据,但是,两种法律文件对甲氧氯普胺儿童用法用量的规定不一致。现认为药典规定仅适用于体重超过25kg以上的5-14岁的儿童,而不适于5岁以下的低体重儿童。
(2)抢救药品选择不当:甲氧氯普胺是一种多巴胺受体拮抗剂。大剂量或长期应用,因阻断多巴胺受体,导致乙酰胆碱受体相对亢进,而导致锥体外系症状(尤其是儿童和年轻人),严重者可致死亡。甲氧氯普胺用药过量时,应使用抗胆碱药(如盐酸苯海索)或抗组胺药(如苯海拉明)治疗。-2(山莨菪碱)不易通过血-脑脊液屏障,不宜用于甲氧氯普胺用药过量的抢救。
另有学者总结文献例甲氧氯普胺不良反应病例,结果发现发生锥体外系反应儿童居多,这与用药剂量有一定关系,也与儿童血脑屏障发育不全这一生理发育阶段特点有关。尤其需提醒儿童在用药量上一定要严格掌握,儿童口服给药中超剂医院病历较为集中,应引起重视。
建议将甲氧氯普胺相关不良反应在药品说明书中阐述,尤其是引起的锥体外系反应应有所提醒,在儿童用药模块中,应将“儿童不宜长期应用”改为“儿童慎用”。它不仅可以提示医护工作者用药时注意,更可告知患者,加强用药风险的观察。临床应跟踪监测,增加锥体外系反应相关用药警示,从而控制药品风险,提高患者用药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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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1]医学界临床药学频道-04-: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