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静剂类药中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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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TC乙类是否真的踢出医保附EXCEL名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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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主要聊一个问题:OTC乙类是不是要被踢出医保!

目前有两种声音:

声音1、新的不纳入,老的暂时不动:提出这个的逻辑是,《意见》里写的是纳入(新的)与调出(存量)两类分开明确,也就是说未来的OTC乙类产品不再被调日医保目录,医保目录就不再纳入OTC乙类产品,而原有目录内OTC乙类暂时不动。

支持原因:医保目录内有一些产品属于基药、医保甲类,要是踢出医保目录,那么他的基药、医保甲类属性如何?

反对原因:OTC新的不纳入,老的不调出,那同样是OTC乙类,一部分是医保、一部分不是医保,怎么区分呢?容易造成混乱。

声音2、全部踢出:就是年《医保目录》调整的时候,OTC乙类就会全部给踢出去,那目前目录内的OTC乙类就会面临三种情况:

A、调到OTC甲类(上上策)

B、调出OTC乙类,成为医保目录(中策)

C、调出医保目录,保持OTC乙类不变(下策)

这种声音支持的比较多

风云药谈在这里不做任何评论,只是把两种声音列出来,您会支持哪一种声音呢?

小科普

非处方药是指可以自行判断、购买和使用的药品,对于那些可自我认识和辨别症状,并能自我治疗的疾病,消费者可通过阅读药品说明书或咨询医师或药师后自行使用。

非处方药都是经过较长时间的全面考察,具有疗效确切、使用方便、*副作用小,通常不会引起药物依赖性、耐药性或耐受性,也不会造成体内蓄积中*,不良反应发生率低。

非处方药又分为甲类非处方药和乙类非处方药,分别标有红色和绿色OTC标记。

绿色OTC标识:即乙类非处方药品,除可在社会药店和医疗机构药房购买外,还可在经过批准的普通零售商业企业零售的非处方药。

乙类处方非处方药安全性更高,无需医师或药师的指导就可以购买和使用。

红色OTC标识:即甲类非处方药品,只能在具有药品经营许可证的配备执业药师或药师以上技术人员的社会药店、医疗机构药房零售的非处方药。

甲类非处方药须在药店由执业药师或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风云福利

想要版OTC乙类目录,请在后台留下电邮邮箱!

张廷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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